7/22/2006

節稅10竅門

節稅10竅門


面對眾多憑證與複雜的報稅表格,你是否覺得非常頭痛?其實,只要掌握以下幾個重要的技巧,就能讓你輕鬆申報又省稅。


■竅門1:多爭取受撫養親屬,增加免稅額度多一個受撫養親屬就可以多7萬4,000元或11萬1,000元免稅額(70歲以上免稅額為11萬1千元,以及年滿70歲民眾若本身就是納稅義務人,同樣可享免稅額11萬1千元的優惠),只要年紀未滿20歲與年滿60歲,無謀生能力的親屬均可申報。個人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高為7萬5千元、個人免稅額調高為7萬4千元


■竅門2:看病收據、保險費單據應齊備若採列舉扣除額的申報,平時就要養成收集收據的習慣,例如醫生診斷書、看病收據與保險費收據等。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包括醫藥生育費、保險費、房貸利息、災害損失與捐贈等,其中,醫藥費與災害損失可以核實扣除,其餘則有上限金額,如保險費每人只能扣除2萬4,000元。


■竅門3:善加利用免稅薪資所得所得中的伙食津貼(1,800元以內)、加班費、稿費,以及非以現金支付的交通津貼、租屋津貼等皆為免稅,所以如果薪資所得中包含這些項目,不妨請公司會計將各項目分開列出,每月領到的薪水不變,但報稅時的所得總額可以減少,相對地就能節稅。


■竅門4:買房子辦貸款可以節稅房貸利息可以享有30萬元扣除額,有房貸者若採列舉扣除額就可省下相當可觀的稅負,但房貸利息要先扣抵儲蓄特別扣除額之後(就是利息扣除額),餘額才能申報房貸利息扣除。


■竅門5:賣房子不論賺賠都可抵稅買房子可節稅,賣房子也可以節稅,而且不論賺賠都能享扣抵優惠。如果是賠錢,可以扣抵「財產交易損失」,將買賣契約書、各項稅費與規費收據、收付款記錄證明等文件附上。至於賺錢者,如果在賣出房子兩年內再買房子,就可享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,附上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狀,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的財產交易所得。


■竅門6:去年結婚、離婚者可選擇分開申報在去年結婚或離婚者,可以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,通常分開申報會比合併申報划算,別忘了善用這項優惠。


■竅門7:房東可以申報整修、裝潢費今年開始實施房租扣除額,相對來說,房東就要申報租金收入,不能夠逃漏稅了,但房東要節稅還是有辦法。如果去年出租的房子有整修,只要附上裝潢或整修收據,就可以抵減租金收入,或者直接以43%扣抵。另外,出租房子時收取的押金,因為將來要歸還房客,只要出具押金證明,就可以不將這部分列入租金收入。


■竅門8:房客可以申報房租扣除額今年的報稅新規定,租屋族一年可以享12萬元的「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」,需要檢附的證明文件包括租賃契約、付款證明與設籍或切結書。不過,房租扣除與房貸扣除只能擇一申報,納稅義務人得自行衡量何者較節稅。


■竅門9:天災損失、捐贈可以抵稅去年曾遭受天災損失者,如果當初有向稅捐機關申報勘查,並取得證明,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,但如果其中已經領取保險理賠或災害救濟金,必須先將這部分扣除。


■竅門10:選擇可節稅的投資工具平時進行理財投資時,可以選擇免稅或稅率優惠的投資工具,靈活運用,就可以節省稅負。例如海外基金、公債、郵局活儲100萬元以內、銀行存款利息27萬元以內等都可免稅;另外如票券、可轉讓定存單(NCD)則是採分離課稅,稅率20%,因此稅率在21%以上的高所得納稅人就可選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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